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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2011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04-07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和共享,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上半年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予以公布。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以先进的教学理念、经验、技术和方法的传授与交流为主要内容,培训对象为高等学校承担与所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主讲教师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

一、培训方式

培训主要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进行,分为集中培训和在线培训。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为远程网络培训,主播教室设在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北京培训现场),参训教师在高校教师网络培训河北省分中心(远程同步培训)专用网络教室统一参加学习和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不仅可以与授课专家适时交流互动,同时形成班集体,组织学员一起交流教学经验、分享教学资源,形成跨校级的教学、科研合作研究团队。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登陆网培中心网站http://www.enetedu.com上注册报名和选课登记,相关培训信息可登陆该网站查询。2011年上半年集中培训课程详见附件1。

集中培训专题《高校教学管理的创新与实践》(4月8日-9日)和《高校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6月14日-16日),学校将设立“河北大学分会场”,欲参加该专题的教师可在学校分会场参加培训。

(二)在线培训

在线培训由教师自主学习,培训时间和地点不限。相关信息可登陆网培中心“教师发展在线”网站http://online.enetedu.com查询。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均需在“教师发展在线”网站上注册报名。在线培训课程需要购买学习卡。2011年上半年在线培训课程详见附件2。

二、报名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师资培养规划,本着专业相近、课程相近的原则,每门课程可推荐1名教师参加网络培训,所推荐教师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重点是中青年教师。培训费等相关费用从学校师资培养费中统一支付。学习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教师凭“培训合格证书”到教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二)参加“河北大学分会场”专题培训的教师可不受名额限制,凡在专题培训时间有空闲的全校教师均可参加,具体分会场地点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需推荐一名教师进行报名注册、培训互动、提交作业,考评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拟参加培训的教师需按照相应项目的培训时间提前5天填写《河北大学2010-2011学年春学期教师网络培训审批表》(附件3,一式一份), 经学院(部、中心)、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在培训开始前登陆网培中心网站自行登记报名。拟参加培训的教师需在培训前5天将《河北大学2010-2011学年春学期教师网络培训审批表》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文苑楼214室),联系人:董方旭,联系电话:507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