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6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提交认证证书);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五)非应届考生以第一或独立作者须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论文至少1篇;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好。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分网上报名与提交材料两个阶段。考生须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从主页右上方“博士网报”入口完成注册、报名及缴费;再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两个阶段均完成即为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6年1月8日8:00—2026年2月28日18:00;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160元/人次。考生直接在网报系统中同步支付报名费。我校只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收取报名费。网上支付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核,报名费不予退返。
3.硕博连读考生只需进行网上报名,无需支付考试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考生需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非应届生“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表》。
4.学士、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如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等,其他能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可作补充。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
9.专家推荐信(拟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
11.《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2.《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三)提交方式
请将上述申请材料邮寄至学院(建议使用顺丰速运,不接受同城急送或跑腿服务),同时所有申请材料需按上述顺序扫成一个PDF文件,并以“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格式命名发送到hbumksnew@163.com。
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31日。考核拟定于2026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受理材料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312-5079027
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邮政编码:071000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视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流程
(一)招生专业初审。学院以招生专业为单位组成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构成。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学术水平审核,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确定通过学科初审的考生名单。学术水平审核成绩不足60分不能进入考核阶段。
(二)改选导师。为缓解招生导师报考生源不均衡的情况,在招生专业初审后、学院考核工作开始前,学院可根据招生导师的报考生源情况,以招生专业为单位,组织考生公开、自愿进行改选报考导师的工作。
(三)学院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考核,含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方面,尤其是考察考生的专业著作阅读数量、理解能力、评述能力。
四、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一)英语。笔试科目,由学院统一命题,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英语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
(二)综合能力考核,包括学术水平测试和面试两部分。学术水平测试含学术水平审核和专业课笔试,分值各为100分。学术水平审核成绩包括学术论文(50分)、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的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20分)、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考核(30分)。专业课笔试,由马克思主义哲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命题,专业课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学术水平测试成绩=(学术水平审核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
面试,分值为100分,打分采用A、B票制。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两道试题,其中一题为报考导师问题,另一题为其他导师关于本专业相关问题。报考导师在A票上打分,其他导师在B票上打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A票分数×60%+B票分数平均分×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总评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学术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50%。总评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录取程序
1.原则上报考同一专业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招生学院组织考生进行考核,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考生成绩。
3.研究生院对招生学院各环节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成绩进行复审,按照各专业选拔程序进行拟录取审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符合录取条件的拟录取考生,公示期10天。
(二)录取类别
考生报名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根据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经确认的报考类别,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
录取类别非定向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就业。
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需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不得简写);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河北大学接收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协议书需加盖用人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档案及人事关系等无需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8年。
七、学费及奖助办法
我校所有类别、所有专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奖学金、助学金等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政策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学生工作”专栏。
八、其他
河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不出售参考书。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学院办公室:0312-5079027;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hbumksnew@163.com
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邮政编码:071000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725
本实施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附件:
1.《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表》
3.专家推荐书
4.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