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博士招生文件和《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39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河北大学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硕博连读是学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一部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招生录取工作;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全校硕博连读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审核各招生学院(中心、系)各环节实施细则,统一公开招生信息,统一监督检查各招生学院(中心、系)招生执行情况,统一审核招生拟录取名单,统一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招考相关工作;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监督本单位硕博连读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情况。
二、招生范围
我校在读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定向类型的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经定向单位批准同意。
三、招生计划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2026年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博连读招生计划1人。
四、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公共课成绩无挂科,专业课成绩每一门课80分及以上。
2.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书面推荐(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6.申请人申请的博士专业须与本人所学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同时接收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报考。
五、招生程序
(一)个人申请。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 ,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外国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申请专业领域内两名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信,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
8.《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注:上述1-8所需文件,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https://yjsy.hbu.edu.cn/info/1159/4149.htm
(二)学科审查。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不少于5人的审核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主页上发布。
(三)学院考核
该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1.综合素质考察:申请人通过汇报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经历、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前期研究成果、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突出对专业能力和学术涵养、创新潜质的考察;
2.外语能力考察:申请人进行英语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学专业、硕士研究课题、所获荣誉等情况;
3.专业能力面试:通过现场抽题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学科申报的申请人,考核小组需对申请人进行加试,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科研潜质进行考察。
5.考核成绩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40分)、外语能力(10分)与专业能力(50分)三方面进行打分,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最终成绩取考核小组各导师打分的平均分。成绩60分为及格线,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公示
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接收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截至12月8日12点前;
2.资格审查时间:12月10日;
3.考核时间:12月11日。
七、特别提示
硕士研究生在确定成为硕博连读研究生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在次年9月正式注册成为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学籍后,实施博士研究生学制,按照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管理,不再进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不做硕士毕业论文,不参加硕士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学费与相同专业“申请-考核制”学生一致。
在培养过程中经学院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或未通过中期考核被淘汰者,如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研究生院负责及时将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经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八、奖学金
奖学金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号)执行。一年级博士研究生设“求是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000元。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求是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比例为20%,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30%,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50%,奖励金额5000元。具体内容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s://yjsy.hbu.edu.cn/info/1092/3769.htm。
九、违规处理
(一)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在硕博连读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接收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二)考生应诚信应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考核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核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须签订《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12-5079027
地址:马克思主义学院奋学楼204室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