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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1 浏览量:

一、岗位职责

1、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必须与党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参与学院和教研室活动;

3、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3、积极探索教学规律,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完成岗位所需的科研任务。

二、聘用条件

(一)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1.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具有本学科领域宽厚的知识面,每年均能为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同时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年终考核合格。

2.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满5年;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一项;发表校内认定核心期刊论文三篇及以上或省级论文六篇及以上或著作一部。

3.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七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满5年;主持厅级及以上课题一项;发表校内认定核心期刊论文两篇或省级论文三篇或著作一部。

4.七级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1.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具有本学科领域较为宽厚的知识面,每年均能为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同时承担或参与一定的科研任务,年终考核合格。

2.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满5年;主持厅级及以上课题1项;发表校内认定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省级论文2篇或参编教材或著作前三者。

3.九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十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满5年;主持厅市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两项,但排名前三;省级论文2篇或参编教材、著作前三者。

4.十级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三)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1.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同时承担、参与一定的科研任务,年终考核合格。

2.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

3.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受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注:一类A相当于5篇核心,一类B相当于3篇核心,二类相当于两篇核心。条件合格者择优聘用。奖励和课题可同级置换。

三、岗位任务

认真完成本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

四、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闵秀珍

联系电话:0312-5079448

办公地点:河北大学成教楼112室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

小组组长:

2015年5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