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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马克思主义学院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评议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11 浏览量:

各位老师:

根据《河北大学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校政字【2021】6号)等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挥岗位聘用激励作用,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特此通知。

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评议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德才兼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注重以能力、实绩和贡献综合评价。

(二)坚持公正公平,强化择优聘用。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格程序,突出质量,实行竞聘上岗。

(三)坚持分类评价,强化考核力度。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聘用条件及任务。坚持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相结合,合理发挥奖惩性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

二、考核评议范围

学院现有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全职聘用人员),包括在学校批准期内出国研修、访学、攻读博士学位和借调至外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中,双肩挑人员列入学院进行考核评议。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考核推荐小组,负责专业技术岗位考核评议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岗位设置及岗位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由学校研究确定。

五、考核评议规则

(一)岗位聘用阶段

1、申请聘用人员数量大于岗位设置数量时,按照最新的《河北大学教学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对申请人员填报的业绩成果进行打分并排序,按照分数由高至低依次聘用。

2、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要求,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在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现岗位人员不符合本次同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暂时留任现岗位,但当年给予“黄牌”警告,将对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业绩成果进行再次考核,若考核不通过的,降级聘用。

(二)聘期考核阶段

1、为督促专业技术人员按时完成聘期任务,学校将组织开展中期考评。相关单位对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任务,考核评议其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对完成业绩较差的,给予“黄牌”警告,警告期一年。警告期满后,再次组织进行考评。考评不通过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降低一定额度(按其所聘岗位基础绩效工资标准的20%核定)发放。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补发;不合格的,不予补发。

2、岗位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在下一轮聘用中降级聘用。

六、考核评议程序

(一)岗位聘用推荐

1、计分。申请聘用人员数量大于岗位设置数量时,由材料审核人员进行打分,考核推荐小组进行复核。

2、学院研究。学院考核推荐小组根据岗位情况,确定教师、科研系列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

3、结果公示。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和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二)聘期考核评议

1、填报成果。按照学校要求,填写岗位任务完成情况。

2、材料审核。学院指定专人对申报业绩成果进行审核。

3、学院研究。学院考核推荐小组根据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任务书、被考核人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研究,确定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4、结果公示。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七、其他问题

(一)竞聘岗位的业绩成果的起止时间为获得现任职称到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需以“河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调入人员可使用其调入我校前任相应岗位期间的业绩成果作为竞聘依据。

(二)聘期考核的业绩成果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八、附则

(一)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二)考核评议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核推荐小组成员须严格遵守回避制度。

(三)任何投诉或申诉须签署真实姓名,以事实为依据,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四)本办法由学院考核推荐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考核推荐小组另行研究。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