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及《河北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2020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3.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
三、复试办法
(一)时间:7月20日上午8:30开始
(二)形式:使用教育部指定的“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复试前,学院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复试过程中,考生如遇网络或设备故障,无法进行复试,学院视情况决定延迟复试或再次进行复试。
(三)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水平审核和面试两个环节,成绩满分为100分。
1.学术水平审核(50分)
学术水平审核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论文、著作、课题、获奖、硕士毕业学位论文等)和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1)前期研究成果(20分)
前期研究成果中,论文、著作、课题、获奖占10分,硕士毕业学位论文占10分。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30分)
研究计划将从选题意义、研究动态、框架结构、研究创新等方面进行考察。
2.面试(50分)
(1)复试面试按二级学科专业进行。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两道试题,其中一题为报考导师问题。
(2)打分方式:分为A票和B票,其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导师组成员持B票。票面分值均为50分。复试结果当场封存,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我校纪委监督下拆封、计算分值。
(3)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后×40%)。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复试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
(4)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低于20分钟。
四、录取工作
博士入学考试初试为合格性考试,初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录取时只按照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和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的2倍差额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
3.报考同一导师的备录取考生名单中按考生报考类别“非定向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备录取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不同,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备录取考生的报考类别相同,录取复试成绩高的考生;招生导师名下没有备录取考生,指标由学校收回,学校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进行再次分配。
4.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10日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不享受助学金。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享受助学金。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五、有关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7月19日中午12点前将学术水平审核所需材料PDF版发送至学院邮箱hbumks@163.com。
六、咨询与监督渠道
1.学院咨询电话:0312-5079027
2.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725
电子邮箱:hbuwangrui@126.com
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7月